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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免)职干部“闲岗”应当纠正
引用本文:钱茂章.撤(免)职干部“闲岗”应当纠正[J].创造,2005(4).
作者姓名:钱茂章
摘    要:最近,笔者到了一些地方和单位调研,听到和看到对一些撤(免)职干部“闲岗”现象的反映,感到有必要说几句。撤(免)职干部,是指违反党纪政纪受到撤职以上纪律处分或被组织免职处理,仍留原单位或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干部。“闲岗”现象,表现为被撤(免)职干部在编不在岗,大家忙做事,他们无事做,常年不上班,工资照样发。更有甚者,有的是一手领着国家工资,一手在社会上经商办企业,两手都抓钱。群众戏称他们是:在台上“牛”,下台来“闲”,转来转去都有“福”有“禄”。有的人发牢骚说:“如今安分守纪的还不如违纪违法的逍遥自在,独来独往,无人问津。”还有的讲:“违纪人员理应在工作中接受教育,用实际行动改正自己的错误。若长期闲岗,无疑是放纵。以致无事生非,谈何监督改造。同时也是对在职在岗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无形挫伤和影响,还十分有碍于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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