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观念指导下的人工智能刑事立法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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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路瑶.系统观念指导下的人工智能刑事立法研究[J].青少年犯罪问题,2023(2):2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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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路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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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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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2年度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性课题“人工智能刑事立法研究”(项目编号:M22JC108)最终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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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系统观念指导人工智能刑事立法具有理论优势,能够避免“技术决定论”在主导立法中走向极端,避免立法决策顾此失彼。在系统观念的指导下,人工智能刑事立法应坚持“三个统筹”:一是统筹安全和发展,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保障人工智能的发展真正造福人类社会;二是统筹多方参与主体,在人工智能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现实基础下,应合理确定各方参与主体的刑事责任,确定适格被害人;三是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应在国内立法中遵循法秩序统一性,立足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贯通国内立法与涉外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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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工智能 系统观念 总体国家安全观 法秩序统一性 涉外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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