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不举 罪责难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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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安律师:林氏兄弟俩是我国沿海地区某县渔民。他们的邻居陈某某于70年代外逃,并加入了境外间谍组织。近年来,陈某某经常以做生意为名往返于境内外,从事搜集、贩卖情报活动,气焰十分嚣张。我国家安全机关了解到陈某某每次入境后都要回老家住几天,并与林氏兄弟打得火热,他们常在一起喝酒、打牌、聊天,陈还不断地吹嘘自己在境外如何靠贩卖情报赚了大钱。我国家安全机关找到林氏兄弟,明确告诉他们,陈某某参加了境外间谍组织,违反了我国法律,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要求他们提供陈某某的行踪及有关情况。林氏兄弟不仅拒绝提供,还扬言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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