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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债的宪政机理与法律控制
引用本文:汤喆峰,王世涛.中国地方债的宪政机理与法律控制[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3,16(2):8-18.
作者姓名:汤喆峰  王世涛
作者单位: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摘    要:地方债属于公法之债,适用公法原理。地方债又是一种变相征税行为,具有潜在的不合理性及税收侵权之危险性。但我国地方债的出现是地方财政困窘所迫,而且是破解地方财政危机的不得已选择。无论是单一制还是联邦制,凡实行地方自治的国家,发债权均是地方自治权的一部分。中国被认为实行的是财政联邦制,但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却无发债权。目前地方政府陆续试行发债,却无宪法和法律依据。为规避及防范地方债的风险,应当在宪法进行原则性规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健全立法对地方债进行法律控制。

关 键 词:地方债  地方财政  宪政机理  法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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