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工勤人员能否适用降级、撤职处分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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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炜.关于机关工勤人员能否适用降级、撤职处分的答复[J].先锋队,2012(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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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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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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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后,将原来以身份划分监察对象改为以是否从事公务活动来划分。实践中,出现本人虽是工人身份(工勤编制)但又从事公务活动,按照《行政监察法》规定属于监察对象,但在实际执行处分时,特别是需要给予行政降级、撤职处分的又与人发〔1999〕135号《关于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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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勤人员 工作人员 行政监察法 事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务活动 监察对象 行政纪律处分 降级 国家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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