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协商制度在侦查阶段的适用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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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乔宗楼,顾美英.认罪协商制度在侦查阶段的适用研究[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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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乔宗楼 顾美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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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警官学院侦查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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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认罪协商程序是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产物,兼顾了公正与效率的法治追求。目前学界对于侦查阶段能否适用认罪协商制度尚未形成统一认识,以致于认罪协商制度的价值和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鉴于此,有必要进一步明确侦查阶段的认罪协商权,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侦查阶段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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