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起刑附民案件公诉的调查与思考 |
| |
引用本文: | 曹仕旺.对一起刑附民案件公诉的调查与思考[J].中国检察官,2003(2). |
| |
作者姓名: | 曹仕旺 |
| |
作者单位: | 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检察院 |
| |
摘 要: |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02年11月26日,福建省连城县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被告刘某、洪某、谢某、李某共同侵占国有资产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某返还所侵占的杉原木款74793.78元,被告洪某、谢某、李某承担连带责任。刑事判决生效后,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在全国尚属首例。该案件之所以备受社会关注,因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