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完善之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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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涛,李琴.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完善之探析[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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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涛 李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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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解决法院可以审判哪些行政行为的核心问题,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都基本上是采用了概括式和肯定、否定相结合的方式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进行规定,但是由于法律规定的不足,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困难,也使很多遭受不法行政行为侵害的行政相对人却得不到司法救济.因此,有必要改进我国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体例和相应判断标准,以完善我国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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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 立法体例 |
On the Perfection about Scope of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in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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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s: | SUN Tao LI Q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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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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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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