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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客体及其要件的内涵与归属
引用本文:谢海燕.论犯罪客体及其要件的内涵与归属[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12).
作者姓名:谢海燕
摘    要:无论犯罪客体指的是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还是指的法益,两者都不能直接作为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构成要件的核心概念是事实,是判断一个行为能否成立犯罪的事实规定.因此只有犯罪客体在现实中的表现形式即人和物存在状态的变化才能作为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犯罪客体要件是指改变法律准许的或者说导致法律所不准许的人和物的存在状态.

关 键 词:犯罪客体  客体要件  犯罪对象

On the Crime Objects and Objective Elements in Terms of Their Content and Location
Authors:XIE Hai-ya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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