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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腺淋巴体质致猝死的法医学鉴定1例
引用本文:肖圣兵,张居明,秦明.胸腺淋巴体质致猝死的法医学鉴定1例[J].刑事技术,2010(3):25-25.
作者姓名:肖圣兵  张居明  秦明
作者单位:1. 安徽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合肥,230061
2. 安徽省和县公安局,238200
摘    要:1案件简介 某年6月14日下午,刘某(男,15岁)在放学回家途中与同学赵某某发生争执,相互扭抱在一起,被赵某某用拳头击中左胸背部数次,刘某当即倒地不动,路人即拔打“120”求救,“120”赶到现场时,经检查刘某已呼吸心跳停止、瞳孔散大,后经气管插管、气囊辅助呼吸,胸外心脏按压,供氧等抢救治疗无效死亡。

关 键 词:猝死  法医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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