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公诉人如何适应控辩式审理 |
| |
引用本文: | 王仁俊.谈公诉人如何适应控辩式审理[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0(2):78-81,71. |
| |
作者姓名: | 王仁俊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
| |
摘 要: |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确立了类似英美法系控辩式的庭审模式,增强了庭审的对抗性,从而对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新的庭审方式的要求,检察机关必须以庭审公诉为中心,加大出庭公诉力度,因为出庭公诉工作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庭审效果、判决结果,关系到打击犯罪、惩罚犯罪分子、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目的能否实现。本文试就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和答辩,与辩方进行对抗的问题做一点探讨。一、讯问有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
|
关 键 词: | 公诉人 控辩审理 讯问 答辩 举证 刑事诉讼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