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辩护律师的证言拒绝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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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伍浩鹏.论刑事辩护律师的证言拒绝权[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0(5):8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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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伍浩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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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邮政编码: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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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律师的刑事辩护拒证权 ,是指辩护律师因保守职业秘密而在刑事案件中享有可以拒绝作证的权利。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在不同程度上赋予了律师这一权利。从世界范围内来看 ,各国立法一般规定 ,凡是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并具备作证能力的人 ,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为使证人履行作证的义务 ,许多国家立法都明确规定 ,对无正当理由 ,拒不出庭作证者 ,可以采取传唤、拘传、罚金或拘役等强制措施或惩治手段 ,强迫证人到庭作证。但在特殊情况下 ,法律对一些具有特定身份的人 ,也规定了拒绝作证的义务 ,这其中较为典型的就是律师的拒绝作证权。世界各国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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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辩护律师 证言拒绝权 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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