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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如何适应新的庭审方式
引用本文:石欣,苏喜民.公诉人如何适应新的庭审方式[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0(4):123-126.
作者姓名:石欣  苏喜民
作者单位:北京市人民警察学校(石欣),河北省沽源县人民检察院(苏喜民)
摘    要:在控辩式庭审方式中 ,公诉人代表国家行使控诉职能 ,在法庭上是唱主角的 ,公诉人素质 (包括讯问、询问水平 ,灵活运用证据指控犯罪的能力 )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庭审的效果。因此对于公诉人来说 ,灵活运用证据揭露犯罪 ,牢牢控制住法庭辩论主动权是最重要的。第一 ,灵活运用证据揭露犯罪。灵活运用证据 ,重要的是选准突破口。首先从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中突破。公诉人可以通过对被告人采用避实击虚 ,迂回包抄等方法迫使其交待罪行 ,获取对定案有利的证据。以共同犯罪为例说明 ,由于共同犯罪成员的分工、作用不同 ,承担的罪责也不相同 ,相互间推卸责…

关 键 词:公诉人  法庭辩论  建议延期审理权  控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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