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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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建,段宝平.论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0(5):5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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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建 段宝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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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200080(张建),公安部八局!邮政编码100741(段宝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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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举证责任是证据制度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自古罗马法确立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后 ,对后世各国的证据立法和理论有着很大的理念影响。举证责任原则无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 ,还是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实现司法的目的发挥了它固有的实效。举证责任的倒置是举证责任原则中的一种形态的表现 ,其普遍适用于民事诉讼活动中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举证责任的倒置虽然也有所存在 ,但应用的范围及其比例较小。就我国的情况来看 ,举证责任倒置就规定在民事诉讼活动之中 ,刑事诉讼活动中对这一举证的原则 ,明确规定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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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 举证责任倒置 无罪推定 法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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