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圳市检察机关办理不起诉案件情况的调研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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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利辉.对深圳市检察机关办理不起诉案件情况的调研与思考[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0(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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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利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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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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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基本情况深圳市市、区两级检察机关自1997年1月1日到1999年9月共办理不起诉案件415人(注:统计以被不起诉的人数为统计单位,而不以办案机关一般采用的案件数和人数并列的统计方式),占起诉部门全部受案人数的2.04%。其中,1997年不起诉173人,占全年受案人数的2.17%,1998年不起诉145人,占全年受案数人数的1.980,1999年1到9月不起诉97人,占受案人数的1.92%。在1997年1月到1999年9月的不起诉案件中,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不起诉85人,占自侦案件受案人数的15.5%,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不起诉230人,占受案人数的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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