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债权人的代位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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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艺.浅析债权人的代位权[J].理论学习(山东),2005(7):7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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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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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济南市粮食技工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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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我国《合同法》首次对代位权制度作了规定,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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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债权人 代位权 《合同法》 中国 法律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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