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商务委拟定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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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津政办发2015]4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商务委拟定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5年6月19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市商务委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实现对外投资便利化,根据《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发2015]19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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