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爆炸案引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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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海东,熊继林.一宗爆炸案引发的思考[J].刑事技术,2003(2):4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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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海东 熊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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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南山刑警四中队,518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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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简要案情2001年10月1日深圳市南山区某酒店的洗手间内发生一宗爆炸案。爆炸将一盆花草的瓦盆及陶瓷底座炸碎,直径45cm高30cm的圆柱形的玻璃钢盆套被抛出1.5m,且一侧被炸开一个28cm×30cm的缺口。在盆套的底部残留有大量的黄褐色粉末。爆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其它财物损毁。通过勘查从现场获得了以下的物证:(1)传呼机的外壳残片若干、电路板两片、电子元件若干;(2)电雷管塑料密封塞两个;(3)9V电池两节(一个完整,一个炸成碎片),1.5V电池两节以及电线若干;(4)微型电动机一个,底座端子上连有两根电线,两侧用胶布缠有塑料条残片;(5)棕色的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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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爆炸 传呼机 |
文章编号: | 1008-3650(2003)02-0047-03 |
修稿时间: | 2001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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