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一个也不能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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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金录,王建丰.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一个也不能少”[J].公民与法治,2008(2):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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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金录 王建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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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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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国家权力机关履行职责最基本、最主要的形式。人大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这是法律的规定。开会就是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不开会,就不能形成决议、决定等等。因此,按时出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是法律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最起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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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常委会 组成人员 国家权力机关 履行职责 法律 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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