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改革法院管理体制势在必行
引用本文:黄尚恒.改革法院管理体制势在必行[J].现代法学,1986(4).
作者姓名:黄尚恒
摘    要:<正>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组织法》也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这些规定对保证法律的实施,意义十分重大。人们一直对此问题给予了相当的关注,但却忽视了如何在组织上、在管理体制上解决“干涉”、“特权”问题,从而确保《宪法》、《组织法》原则的实施。我国现行的法院管理体制是各级法院由各级地方管理。这种管理体制,固然有其一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