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协商民主 基层大有可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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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在銮.推进协商民主 基层大有可为[J].唯实,2013(10):3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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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在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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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扬州市政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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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有责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必须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地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民主协商的实效性。基层政协在推进协商民主中大有可为,也必须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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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协商民主 扬州市 政协 专题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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