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学领域应有判例法方法一席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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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献平.我国法学领域应有判例法方法一席之地[J].法学杂志,19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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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献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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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方面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比较严重,仍没有脱离苏式体制的某些弊病,相当一部分研究人员从书本到书本,限于“搜集、整理”文章,一但兼职或进行实践调查,颇感实际知识贫乏;在校大学生除了有限的实习(且不论其中许多不合理现象)之外,四年学制中,宪法、基础理论、民、刑、法律史等几门主要课程占了专业学习的大部分时间,对于社会实际法律状况、存在问题、和具体需要了解甚少。在目前我国法学人材培养本来就远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这不仅是对实际需要的一大损失,也是对专业人材的极大浪费。特别是在涉外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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