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友贩毒 “龙选手”胡洋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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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静,李钦鹏.代友贩毒 “龙选手”胡洋获刑[J].法庭内外,2009(11):6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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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静 李钦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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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虽然我没有签约,但自己毕竟也是《龙的传人》一分子,给成龙先生带来了不好影响,我向他们道歉。"被告人胡洋在庭后接受采访时说道。2009年9月9日,大型选秀节目《龙的传人》八强选手之一胡洋被海淀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了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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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选手 贩毒 贩卖毒品罪 有期徒刑 选秀节目 被告人 海淀区 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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