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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地名商标的法律特性
引用本文:陈辉,刘瑜.谈地名商标的法律特性[J].人民司法,2003(8).
作者姓名:陈辉  刘瑜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辉),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刘瑜)
摘    要:地名商标是将行政区划的称谓或其它地理区域的名称按法定程序直接登记注册的商标。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地名商标即为文字商标的特殊类型。地名商标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商标概念,也不属传统商标类型的划分,而是对以地理称谓作为商标注册的一种直观描述。除一般商标的共性外,地名商标具有特殊的法律性质。地名商标的特性之一:限制注册原则商标是用于识别商品和证明商品来源的标志。Trips协议第十五条将商标定义为:“任何能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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