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少年刑事犯罪案件中社会调查员制度的构想与实践
引用本文:吴作群,杨柯,陈冬梅.少年刑事犯罪案件中社会调查员制度的构想与实践[J].人民司法,2003(11).
作者姓名:吴作群  杨柯  陈冬梅
作者单位: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作群,杨柯),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陈冬梅)
摘    要:近年来,随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的不断发展,围绕着“教育、感化、挽救”青少年的方针和原则,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方式的改革也呈现出多样化和深入化的趋势。在此类案件诉讼中引入社会调查员制度便是鲜明一例。本文结合我们在实践中的体会谈几点粗浅的认识,以共同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一、设立社会调查员制度的意义根据2001年4月1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1条的规定:“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