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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贷款诈骗罪单位主体的必要性
引用本文:王涛.增设贷款诈骗罪单位主体的必要性[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4):57-62.
作者姓名:王涛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
摘    要:目前,单位实施贷款诈骗行为频繁发生,严重侵害了国家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管理制度和金融机构对所贷资金的所有权.而我国现行刑法未将单位规定为贷款诈骗罪的主体,使得司法机关难以寻求适当的法律依据追究其刑事责任,这在司法实践界与刑法理论界均引起了重视.因此,增设单位贷款诈骗罪单位主体势在必行.

关 键 词:贷款诈骗罪  单位  单位主体

On the Necessary of Adding Loan Defraud Crime by Uni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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