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理想——兼与刘作翔先生对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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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旭晟.论法的理想——兼与刘作翔先生对话[J].比较法研究,19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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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旭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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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律系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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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在一个全球商品化的年代里高谈“理想”和“超越”,这多少会显得不合时宜。然而,现今的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处处应付纷繁复杂的现实、更需要时时面对捉摸不定的未来;因而,从本质上说,我们也更需要一种对生活意义与发展前景的终极关怀;因为,只有最终的价值公设才能使我们有所依凭,才能使人类的持续进步获得世界观层次的理论(或观念)支持。这是人类最深沉的需要,尽管它很隐蔽,也易于为社会所忽略,但其存在是确凿无疑的;为此,我们需要不断地重复这样的命题——人是为理想而奋斗的社会性动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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