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伙律师事务所分配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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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斌照.论合伙律师事务所分配制度[J].法治研究,2006(12):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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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斌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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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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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二十多年来,律师执业机构经历了从单一的“国资所”到“合伙所”“合作所”“国资所”并存的变化。目前,全国共有1.1万家律师事务所,其中合伙律师事务所7770家,占律师事务所总数的70%左右,合伙律师事务所已成为我国律师执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合伙所通过提供法律服务,为维护国家、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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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伙律师事务所 分配制度 民主法制建设 律师制度 执业机构 律师执业 法律服务 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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