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中不起诉契约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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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亚琼.劳动争议案件中不起诉契约的效力[J].人民司法,2012(12):7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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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亚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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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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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裁判要旨】劳动争议案件经过劳动仲裁后,劳动者一方在起诉期间领取仲裁裁决的全部款项并向用人单位写明服从仲裁的行为属于不起诉契约。原则上不起诉契约具有合法性,但在劳动争议纠纷中,法官应对不起诉契约的效力秉持审慎的态度。在不起诉契约存在意思表示瑕疵的情况下,法院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意思表示瑕疵进行救济,进而否定不起诉契约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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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起诉 诉讼契约 意思表示瑕疵 劳动争议案件 当事人 用人单位 仲裁裁决书 劳动者 效力 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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