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设立工作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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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地方工作处;2.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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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这一改革措施具有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重要意义。拟从设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重大意义以及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特点、设立路径、设立原则、案件管辖、人事制度等方面和角度,探讨跨行政区划检察院设立工作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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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跨行政区划检察院 设立原则 路径选择 |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Cross-Administrative Regional People's Procurator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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