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民行息诉机制的建立和实践 |
| |
引用本文: | 南阳市检察院民行处.“4+2”民行息诉机制的建立和实践[J].中国检察官,2005(6):9-10. |
| |
作者姓名: | 南阳市检察院民行处 |
| |
作者单位: | 南阳市检察院民行处 |
| |
摘 要: | 当前,民行部门受理的申诉中,存在着大量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近年来,南阳市检察机关两级民行部门,在做好监督工作的同时,通过对不同类型申诉案件所形成的原因进行研究,根据案件特征和申诉人的个性特点,总结出四种工作方法,创新两种工作模式,发挥“4 2”息诉机制的优势,探索出
|
关 键 词: | 南阳市 检察机关 民行息诉机制 检察工作 民事申诉案件 行政申诉案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