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从属性原则在欧盟成员国中的法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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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宁.论从属性原则在欧盟成员国中的法律适用[J].求索,2012(7):249-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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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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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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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属性原则是欧盟法中的一项宪法性原则,它的基本意义在于抵制欧盟机构权力的过度扩张,维护成员国的主权权利。根据欧盟基础条约的规定,从属性原则的实现主要依靠欧洲法院的司法审查,但是到目前为止,所有成员国对欧盟机构提起的涉及从属性原则案件,都没有得到欧洲法院的支持。本文通过对英国诉欧洲理事会"工作时间案"以及德国诉欧洲理事会及欧洲议会"存款保证案"的分析,发现欧洲法院对从属性原则的保守态度,与其对欧洲一体化的支持态度、与欧盟机构的组织关系以及所运用的司法技术有关,因此,从属性原则难以依靠司法审查的方式得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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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从属性原则 欧盟 法律适用 司法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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