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监管立法的构建路径
——以西部金融中心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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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谷,张桦.地方金融监管立法的构建路径
——以西部金融中心为例[J].重庆行政,2021(4):7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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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谷 张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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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办公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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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有效处置重点领域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重大风险攻坚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分工,赋予地方政府金融监管职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明确将重庆定位为"西部金融中心",重庆金融发展将迎来新的更大机遇和挑战.为提供高质量的法治保障,有必要开展地方金融监管立法,进一步补强地方金融监管制度,规范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优化金融业发展的营商环境,促进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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