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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生态道德要求
引用本文:马永庆,刘凤琴.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生态道德要求[J].发展论坛,2003(12):9-10.
作者姓名:马永庆  刘凤琴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马永庆),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务处(刘凤琴)
摘    要: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确立和谐统一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人在自然界的各种活动,不是一种纯粹的生物学意义上的行为,而是有着一定的社会属性的。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要遵循自然客观规律,而且要按照社会规范要求加以衡量。从道德意义上说,维护环境方面的基本伦理原则要求有以下几方面:一、坚持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要求人们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可持续发展旨在创造一个人与自然能够相互融洽、共生共存、共同发展的…

关 键 词:人与自然  生态道德  可持续发展  公正原则  代际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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