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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将综合运用强制措施作为侦查对策
引用本文:胡育提.如何将综合运用强制措施作为侦查对策[J].中国检察官,2001(1).
作者姓名:胡育提
作者单位: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一、把握时机.该立案时就立案。立案是使用强制措施的前提,一旦立案,便可根据案件需要,有选择地使用强制措施。及时立案便于采取有效的侦查措施,进一步获取证据,同时有利于扩大战果。相反,如不及时立案,则可能贻误战机,导致串供、毀灭证据,转移赃款赃物,甚至会使犯罪嫌疑人潜逃、自杀等,从而可能使案件泡汤。当然,立案也不能过于草率,以防出现错案,同时也应防止以查代侦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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