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重整 保护债权人利益——解读新《企业破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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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会堂.制度重整 保护债权人利益——解读新《企业破产法》[J].新疆人大(汉文),20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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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会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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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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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1986年颁布的企业破产法(试行),仅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为弥补其不足,1991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又规定了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以外的企业法人的破产还债程序;随后,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发布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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