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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民自治权的法律救济的思考
引用本文:白呈明,陈晓莉.对村民自治权的法律救济的思考[J].求实,2003(9):60-62.
作者姓名:白呈明  陈晓莉
作者单位:西安财经学院,陕西,西安,710061
基金项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村民自治与农村社会稳定的法律问题研究"(课题编号为02JK036)。
摘    要:中国村民自治历经二十年的发展,时至今日,由于自治体内自治纠纷不断,权利冲突、违法行为随处可见,致使村民自治权频遭侵扰,且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济,村民自治因此陷入举步维艰的局面。解开村民自治"死结"的出路在于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立法规制之、司法救济之。然而法律规制的重心并不在于国家法,而在于民间法;司法救济的关键不在于技术,而首先在于更新观念。

关 键 词:村民自治  自治规则  司法救济
文章编号:1007-8487(2003)09-0060-03
修稿时间:2003年4月1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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