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四被告无罪 二审裁定一审法院重审 高三学生遭人殴打谁该被绳之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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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莫鸿鲲,易林林.一审判决四被告无罪 二审裁定一审法院重审 高三学生遭人殴打谁该被绳之以法?[J].法制与经济,20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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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莫鸿鲲 易林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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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曾是南宁市某中学高三学生,现已是广西某大学学生的李某上完晚自习后,在自己学校的附近遭到多人殴打,经公安机关委托有关部门鉴定为轻伤,在多次要求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未果的情况下,无奈李某把同为该中学学生,现为南宁市某中学学生的冯某、梁某、南宁市某技术学院学生的聂某、武汉某学院学生的曾某以故意伤害罪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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