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治理“三乱”之我见
引用本文:李保国.治理“三乱”之我见[J].协商论坛,2000(11).
作者姓名:李保国
摘    要:“三乱“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三乱“久治而不愈,甚至愈演愈烈,成为社会之顽症。我认为,治病要治根,治理三乱应从源头抓起。一、治乱先减人。“三乱“的主体是掌握行政权力的各个部门,这些部门之所以热衷于搞“三乱“,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人多,这些部门为了支付工资、办公经费,为了有自己部门的额外收入,巧立名目,甚至制定七政策,竞相乱收费、乱摊派。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