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看文明沐春风——中央声音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表彰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和第四批全国创建工作先进城市(区)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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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1月20日,中央文明委在京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隆重表彰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和第四批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城市。这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刊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的同时,特别策划了此专题,衷心希望文明之花越长越旺盛,文明创建工作越来越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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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全国文明城市 先进工作者 文明村镇 文明单位 第四批 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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