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浅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兼评我国《合同法》第122条之规定
引用本文:王志华. 浅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兼评我国《合同法》第122条之规定[J]. 法学论坛, 2000, 15(4): 35-38
作者姓名:王志华
作者单位: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摘    要:我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发生竞合的情况下,受害人一方可选择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笔者认为此项规定是源于过去的理论,与其他法律不协调,脱离我国实际.在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应采法条竞合说适用侵权行为法.

关 键 词: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竞合
文章编号:1003-126X(2000)04-0035-04
修稿时间:2000-07-07

Views about handling the conflict of the responsibility of breaking a contract and tort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