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养廉”不可行 |
| |
引用本文: | 宋凯扬.“高薪养廉”不可行[J].理论视野,1996(Z1). |
| |
作者姓名: | 宋凯扬 |
| |
作者单位: | 中共河南省驻马店地委党史工作委员会 |
| |
摘 要: | “高薪养廉”起初是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为医治公务人员腐败、实现廉政而实行的制度之一。近年来,有人把它介绍到我国,给予它许多赞许,并认为当今中国进行廉政建设也非要走这条路不可。我们认为,“高薪养廉”在中国不可行。 第一,“高薪养廉”不是医治资本主义腐败的灵丹妙药。腐败产生于剥削制度社会,到了经济有较大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腐败日渐滋长蔓延,终成社会一大顽症。资产阶级统治者为了巩固其执政地位,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