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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邓小平法制思想的基本特征
作者单位: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
摘    要:在领导我国进行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问题,作了系统而深刻的阐述,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政权建设和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因此,研究邓小平同志法制思想的精髓,是我国当前法制理论与实践的一个重大课题。笔者认为邓小平法制思想的基本特征为:一、实践性邓小平法制思想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成就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萌之于实践、成之于实践、用之于实践,是极富应用功效、蕴含开拓功能的应用型法制理论。总结"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邓小平从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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