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带酒水,不能将法律法规“灌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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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巢江淮.自带酒水,不能将法律法规“灌醉”[J].政府法制,2009(13):2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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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巢江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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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5月22日表决通过的《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删除了原来条例中有的“饭店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不得收取开瓶费、包间费等不合理的费用”的条款,这意味着今后消费者能不能自带酒水、饮料,将由饭店来决定。修改后的条例从今年8月1日起施行。(5月25日《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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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带酒水 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 《中国青年报》 省人大常委会 最低消费 保护条例 河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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