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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5号
摘    要:为加强食盐专营许可证的管理,根据《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特制定《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 键 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盐专营办法》  许可证管理  管理条例  危害  主任  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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