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设区市立法的务实性思考——以湖州市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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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喻运鑫.对设区市立法的务实性思考——以湖州市为视角[J].人大研究,2019(4):4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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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喻运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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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湖州市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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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国家制度是立法权的前提。”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自然享有立法权。为进一步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原授予省一级和较大的市立法权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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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科学立法 湖州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务实 根本政治制度 国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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