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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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桂旺,赫捷.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J].公民与法治,2008(7):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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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桂旺 赫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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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农村地区,有不少人只重视男子的继承权而歧视妇女的继承权。在不少地区,排斥、干涉妇女继承权的现象十分严重.“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的旧风俗观念在不少人头脑里根深蒂固。闺女不分家产.也不用赡养老人,这在一些人的观念里似乎也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我国宪法、婚姻法、继承法都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继承权男女平等”等。嫁出去的闺女也应享受法律赋予她们的权利,履行法律应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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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育子女 继承权 农村地区 人的观念 男女平等 风俗观 婚姻法 继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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