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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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建波,李金果.试论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J].法制与社会,20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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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建波 李金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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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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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间文学艺术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其对保持世界文化的多样性,激发当代人的创造力都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目前,世界上只有部分发展中国家对民间文学艺术给予知识产权的保护,绝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持否定态度,拒绝予以保护。我国虽承认民间文学艺术应受私法保护,但一直以来没有出台一部专门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方面的法律。唯有更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的民间文学艺术法律、法规,才能更充分、更有效地对之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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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间文学艺术 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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