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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对社会组织管理的机制创新——“民办非企业单位”引发的行政法思考
引用本文:金国坤.论政府对社会组织管理的机制创新——“民办非企业单位”引发的行政法思考[J].法学论坛,2010(6).
作者姓名:金国坤
作者单位:北京行政学院法学部;
摘    要: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现行法的一个称谓,属于社会组织的范畴。政府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双重许可,体现了管制的社会管理理念。顺应行政社会化趋势,国家应当鼓励和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实现管理体制、方式和理念的创新,建立起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作用。

关 键 词:民办非企业单位  非营利组织  社会组织  登记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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