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审查起诉中的提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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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国明,余光升.试析审查起诉中的提讯[J].人民检察,2005(18):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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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国明 余光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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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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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提讯是审查起诉的核心工作和审查案件材料的必要手段,通过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可以全面掌握案情,确定证据的效力和证明能力,发现证据在质和量上的不足,从而及时充实、补全证据。提讯是公诉人在开庭审判前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一场心理战,其有多项工作任务,公诉人应当慎重对待,为之作好充分的准备,并根据审查起诉的工作特点和不同案情、不同认罪态度的犯罪嫌疑人,采用不同的讯问方法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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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查起诉 提讯 讯问 供述 辩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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